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自建立以來,在信息內容發布建設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一直處于缺失狀態,以至于網站上究竟應發布什么內容缺乏統一要求,究竟按照什么流程發布缺失統一規范,也無法對發布管理結果進行評估和考核,給網站內容發布和建設管理帶來掣肘。
(二)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府網站建設越來越重視,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作出了具體要求。
早在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以下簡稱國辦發〔2013〕100號文)就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通過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信息發布方式,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
2014年,國辦專門出臺《關于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4〕57號)(以下簡稱《意見》),對網站信息內容建設進行了全面、具體的規范和要求,指出要建立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規范,制定政府網站內容更新、信息發布、政策解答、協同聯動等工作規程。
2015年、2016年中央在要求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多個文件中,都對政府網站建設提出要求。尤其是2016年2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加強內容和技術保障,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國務院辦公廳還從2015年起,每年組織對全國政府網站進行普查、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曝光。
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使得政府網站對于樹立和強化政府公信力、暢通與民眾溝通渠道方面,作用和地位越來越凸顯,對總局政府網站建設尤其是信息內容發布建設作出規定,全面強化規范管理,勢在必行。
二、制定的主要思路
制定《辦法》的主要思路是:圍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網站建設決策部署,把握新形勢下政務工作、新聞宣傳工作信息化、網絡化的新趨勢,加強總局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提升發布信息、解讀政策、互動交流、公共服務、引導輿論的能力和水平,將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有效的政務信息發布、互動交流和公共服務平臺。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依據
《辦法》共31條,分為六部分,分別是“總則”、“發布要求”、“發布程序”、“考核問責”、“網站維護”和“附則”。
(一)“總則”部分共7條。
此部分對總局政府網站信息內容發布管理進行了總的原則上的規范要求!蛾P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指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
第一條說明了制訂《辦法》的主要依據。第二條說明了網站的地位和名稱。第三條規定了《辦法》所指“信息”的具體內涵,并對其進行分類。第四條說明網站信息發布管理的原則和目的。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分別規定網站的歸口管理單位、內容保障單位和承辦單位,明確了各方責任。
(二)“發布要求”部分共5條。
此部分按照在網站發布信息的四大分類,規定了網站信息發布的來源、時限、內容等。
第八條對網站信息來源進行了歸納,并對總體發布時限提出了要求。
第九條對安全生產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限、內容等進行了規定。主要依據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兑庖姟返谌龡l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建立完善信息發布機制,第一時間發布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政策信息”。
第十條、第十一條在對安全生產新聞信息、互動信息進行定義、分類的基礎上,對發布時限等進行了規定和明確。主要依據有:《意見》第六條規定,“收到網民意見建議后,要進行綜合研判,對其中有價值、有意義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無法辦理的應予以解釋說明”。
關于第十一條對政策解讀的規定,中央明確要求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將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與相關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提供真實準確信息,掌握輿論引導的話語權、主動權!蛾P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都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
關于第十一條在線訪談、意見征求、回應關切等方面的規定,主要依據是:《意見》第五條要求做好社會熱點回應,“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公布客觀事實,并根據事件發展和工作進展及時發布動態信息,表明政府態度”,第六條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開展在線訪談、意見征集、網上調查等,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進一步完善公眾意見的收集、處理、反饋機制,了解民情,回答問題”。此外,《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明確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擴大公眾參與、回應社會關切。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政務服務信息進行了定義,并明確了發布內容。國辦發〔2013〕100號文指出,“完善政府網站服務功能,及時調整和更新網上服務事項,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得便利的在線服務”!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也對此進行了規定。
(三)“發布程序”部分共6條。
此部分分別對四大類別信息的發布程序進行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依據有:
《意見》第十二條要規范信息發布流程,指出“職能部門要根據不同內容性質分級分類處理,選擇信息發布途徑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內容的基調、傾向、角度,突出重點,放大亮點,謹慎掌握敏感問題的分寸。要明確信息內容提供的責任,嚴格采集、審核、報送、復制、傳遞等環節程序,做好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失泄密問題。按照政府網站信息內容的格式、方式、發布時限,做好原創性信息的編制和加工,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網站運行管理團隊要明確編輯把關環節的責任,做好信息內容接收、篩選、加工、發布等,對時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隨時編輯、上網。杜絕政治錯誤、內容差錯、技術故障”。
此部分中,第十三條闡明由宣教辦統一組織在總局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分別說明了四大類信息的發布程序,厘清了信息產生單位、宣教辦、總局政府網站之間的發布審核順序和關系。第十六條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狀況,對應經總局領導審定的信息進行了六個方面的具體明確。
第十七條對信息發布前的保密審查進行了規定!兑庖姟分赋,要“明確信息內容提供的責任,嚴格采集、審核、報送、復制、傳遞等環節程序,做好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失泄密問題。國辦發〔2013〕100號文也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第十八條對重大政策或執法等相對敏感的信息發布前進行風險評估,進行了規定。第二十條對信息發布的痕跡管理進行了明確。
(四)“考核問責”部分共3條。
此部分主要對考評的主體和對象、內容和形式以及責任追究的6種情形進行了規定和明確。
《意見》第三條規定,強化信息發布更新,要“健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的保障機制,提高發布時效,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內容更新情況進行監測,對于內容更新沒有保障的欄目要及時歸并或關閉”。第十九條要求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指出“把政府網站建設管理作為主管主辦單位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建立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年度考核評估和督查機制,分級分類進行考核評估,使之制度化、常態化。對考核評估合格且社會評價優秀的政府網站,給予相關單位和人員表揚,推廣先進經驗。對于不合格的,通報相關主管主辦部門和單位,要求限期整改,對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和約談。完善專業機構、媒體、公眾相結合的社會評價機制,對政府網站開展社會評價和監督,評價過程和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網站維護”部分共7條。
“網站維護”部分主要對網站承辦單位的具體責任,一一進行了具體界定,包括網站的實時調整完善、監測值班、資料歸檔、制度機制建設等。此外,還對人員培訓、子網站的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主要依據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20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1〕40號)、《意見》等。
“附則”部分對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等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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